判决生效后,三被告均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,姐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执行立案后,执行法官利用网络系统,未查询到弟弟及弟媳董某名下的银行存款。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家中调查,弟弟未在家中,于是依法对被执行人董某进行强制拘传,董某到庭后不配合,仍表示拒不履行。
执行干警王书东考虑到本案虽为共有财产分割纠纷,但双方当事人为亲姐弟关系,本质上还是属于家事纠纷,秉持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,以修复家庭关系作为重要抓手,鼓励和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、调解的渠道解决纠纷。王法官决定先从村委会一方做调解,告知其因提供虚假证明导致应承担连带责任,村委会认识到错误,并同意先暂为替被执行人弟弟一家垫付3万元。执行法官向董某告知转移财产、逃避执行的法律后果,又从亲情的角度出发,动之以情,晓之以理,从中午十一点直到晚上十点,经过十几个小时调解,董某认识到法院执行的决心和力度,也意识到亲情是无价的,最终同意拿出7万给姐姐。
申请人为了修复姐弟关系,同意以10万结案,放弃剩余款项的追索,该案圆满执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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